1.招标条件
年产100 台套超重型刮板输送机产能扩建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1-410171-04-02-793739,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产100 台套超重型刮板输送机产能扩建项目;
2.2招标编号:郑经建招字(2024)第008号
项目编号:24-GC-0299
2.3建设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4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0933.79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0459.84平方米,在原有产权土地上进行扩建,建设两个标准化车间及一个棚跨,地上一层(局部二层)。
2.5项目投资估算:约2400万元;
2.6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为10933.79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10459.84平方米,在原有产权土地上进行扩建,建设两个标准化车间及一个棚跨度,地上一层(局部二层)。包含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地方及行业规定,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工期要求:24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3.2.1企业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备注:①投标人企业业绩和拟派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②业绩证明材料:在建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已完成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工验收报告(或其他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已完工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交工验收报告(或其他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已完工证明材料)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三者显示的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若有一项未满足,则业绩将不被认可。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二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2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②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
④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2须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郑州煤机长壁机械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大街 123 号
联系人: 田老师
电 话:17752569411
传 真:无
6.2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园3号楼六楼
联系人:陈星
联系电话:0371-56816689、13253671531
6.3监督部门名称: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电 话:0371-86569809
传 真:0371-66781789
通讯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第八大街经开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