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对特定区域内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实行统一调查评估、统一审查审批,纳入“白名单”的特定区域内建设项目无需办理单个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审查审批手续
近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特定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特定区域内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实行统一调查评估、统一审查审批,明确纳入“白名单”的特定区域内建设项目无需办理单个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查审批手续。
在统一调查评估方面,已经完成调查评估的特定区域,经甘肃厅审查通过后,统一纳入“白名单”。尚未开展调查评估的特定区域,由特定区域管理机构开展调查评估,摸清区域内已查明的矿产资源种类、空间位置、矿业权分布等情况后,对特定区域分别提出“未压覆”“不作压覆”“可以压覆”“不可压覆”的建议,并编制特定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经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初审后,报甘肃厅审查。
在统一审查审批方面,对无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特定区域,由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初审意见,报甘肃厅审查通过后纳入“白名单”。对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但压覆矿业权的特定区域,由其管理机构与矿业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协议,报甘肃厅审查通过后纳入“白名单”。对确需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特定区域,其管理机构依据压覆评估报告提出审批申请,经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部门审批通过后纳入“白名单”。对于不可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特定区域,扣除不可压覆区域后,经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初审、甘肃厅审查通过后,其他区域可纳入“白名单”管理。
按照《通知》,由甘肃厅统一发布特定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并将其纳入省自然资源三维一体“一张图”系统进行管理,实现清单化、动态化调整。
据悉,2023年,甘肃厅开展了特定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项目,对66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和各市州上报的10个集中连片开发区共76个特定区域,统一开展了压覆矿产资源区域调查评估。日前,该厅将已完成调查评估并出具审查意见的76个特定区域,纳入全省首批特定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进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