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萍乡市绿色矿山建设,加强该市绿色矿山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近日,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调研员刘民带队,组织市局矿保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骨干及专家,对上栗县绿色矿山建设进行督导检查。
其间,检查组发现部分绿色矿山仍存在绿化效果不佳、未及时修缮破损路面、废弃物品临时堆放、后期管护意识不强等问题,当场要求相关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刘民指出,要明确矿山企业工作任务、目标及要求。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鼓励矿山企业加大技术投入,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要加大矿山绿化力度。矿山企业要立足本地实际,选择合适的植被、树木进行矿山复绿,坚持因地制宜与注重实效相结合。要强化宣传引导。要贯彻落实省级、市级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全力营造绿色矿山创建良好氛围。
通过开展检查,进一步夯实了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增强了绿色矿山业主管护意识,切实保障了萍乡市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全市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