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政府新闻办5月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河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扎实推进河湖岸线管控、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任务落地落实,全省河湖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好转,两次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2023年共建成64条(个)幸福河湖。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连续两年在80%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连续四年为零。
善治国者,必先治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
认真落实省级总河湖长令要求,河北在全省开展了以“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为目标的幸福河湖建设,畅通河网水系、保护河湖水体、复苏河湖生态,建成了一批幸福河湖。其中,滹沱河、北运河、永定河、南运河、白洋淀、衡水湖等13条(个)河湖被确定为典型示范河湖,对河湖治理保护发挥了良好的带动作用。
经各级河湖长共同努力,我省河湖岸线清理整治效果明显。几年间,我省清理47000多个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四乱”问题,规范了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同时实施了防洪、生态、清淤等一批治理修复工程,河湖水域岸线逐步恢复。
同时,我省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实施重点河湖生态补水和重要湿地建设,一大批河流再现勃勃生机。京杭大运河、滹沱河等保持全线贯通,永定河首次实现全年全线有水;白洋淀稳居全国良好湖泊行列。
在河湖管护工作中,我省通过建立联防联控联建机制,强化与京津协同、与流域机构协调、与司法机关协作、与公益团体合作,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守护燕赵河湖”监督检查等活动,实现了河湖管护从“分段分岸管”到“合力共同管”的转变。
城镇水环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我省不断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建成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厂220座,形成处理能力1113万立方米/日。全面加强污染源排放管控,全省累计建成132个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到191.8万吨,提升了控源截污水平。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原有93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保持良好。2023年新排查出的5条县级市黑臭水体,于当年完成治理、消除黑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