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矿山废弃地量大面广,生态破坏较为严重。土地压占和污染、次生地质灾害、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区域生态安全。近几年,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专项修复资金,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将“谁修复,谁受益”的奖励机制落实。
砂石矿山企业参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对废弃矿山产生的废石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矿山废石制备机制砂石骨再利用不仅有助于减少废弃物的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还可以节约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对占用土地进行整治修复,助力城乡建设必需项目用地需求,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地之间的供需矛盾。
近日,财政部发布拟将安徽、河南、山西、湖南、江西、新疆、甘肃、宁夏等地共20个项目确定为2024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具体名单见文末)。根据2024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中表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整治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奖补3亿元。
小编总结了治理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着眼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重大战略重点支撑区、生态问题突出区,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支持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生态地区进行系统性、整体性修复,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整体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二)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生态地区开展历史遗留和责任人灭失的废弃工业土地和矿山废弃地整治,实施区域性土地整治示范,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修复人居环境。
那么大家最关心的治理资金分配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根据《办法》表示,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总投资10亿元-20亿元(不含20亿元)的项目奖补5亿元;工程总投资20亿元-50亿元(不含50亿元)的项目奖补10亿元;工程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奖补20亿元。
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奖补3亿元。
财政部每年度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进行资金扶持,通过生态修复,导入适宜的产业,进行土地二次开发,实现矿山废弃地变废为宝,也使社会资本得到合理的回报,实现生态修复产生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共赢。部分废弃矿山修复项目中的尾矿、废石等综合利用可以制备机制砂石骨料,降低项目成本,部分外销砂石还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