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衡南县泉湖镇新日矿山开采、加工生产劳务外包项目开始招标,要求在采矿权出让年限内依法依规完成533.3万吨矿石的开采,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销售任务,招标的预计金额约8100万元,劳务外包签订之日至2032年8月22日。
据了解,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衡南县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衡南县泉湖镇新日矿山座落在泉湖镇的大星村、八塘村和岐山镇鸡笼村,矿区面积为0.1124平方公里,控制资源量为544.2万吨,可采储量为533.3万吨,设计开采规模为7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基建期1年和服务年限为7.6年。其中:强风化岩为71.4万吨,中风化岩为87.7万吨,微风化岩为385.1万吨,强、中风化岩占控制资源量的29.83%。
项目招标选取一家开采、加工等劳务外包单位,负责矿山的开采和加工,包括但不仅限于,采取开采、加工等劳务外包方式,在采矿权出让年限内依法依规完成 533.3万吨矿石的开采任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销售任务。
劳务外包单位负责表土剥离(包括运输、堆放)、穿孔和爆破、风化岩剥离和运输到指定地点、选矿、废土石运输到指定地点、原矿的装车运输、生产加工、产成品的转运堆放、安全、环保(包含三废处理)、销售装车整个流程成本费用,生产的石料必须符合相关的行业质量标准。招标人根据劳务外包合同支付劳务外包价款,其支付方式可用可用银行转账支付;也可根据同期石料市场批发价计算,以石料价款抵劳务外包价款。
根据新日矿山具体情况,结合各类成本,经核算,具体各类石料开采加工劳务单价(含税价)如下:片石12元/吨;强风化和中风化花岗岩形成的碎石和石块10元/吨;碎石(包括各类规格的石籽)25.5元/吨;机制砂18.5元/吨(指单纯制砂过程成本费用);石粉5元/吨(场内转运和装车费用)。
据悉,如因火工品、燃油、人工成本、设备维修材料成本单价发生变化, 劳务外包每吨石料的生产成本发生变化的幅度超过原每吨生产成本的10%时,劳务外包单位向招标人提出价格变动的申请,经集团公司纪委、矿业投、风控审计部进行市场调查核实后,报集团公司经理会和党委会研究决定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