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安康市发布2024年1号总河湖长令,安排部署今年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要求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做到防治结合,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其中提出明确要求:
持续深化河湖长制落实。要持续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及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规范河湖长履职行为,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述职、考核制度。健全成员单位包联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巩固深化“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四长治河”工作协同机制,推进部门协作,强化执法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汉江等跨界河流管理协作保护、村级河湖管护体系建设和深化智慧河湖建设,加强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能,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问题。
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要持续推进河湖遥感图斑复核和河湖突出问题整改,对2018年以来发现的河湖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全面整改到位。严格落实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对在建涉河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采砂“四个责任人”责任,加强规划刚性约束,科学划定采砂范围,严格河道采砂许可,全面推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强化河道砂石开采、运输、堆存等全过程监管,规范河道疏浚作业,统筹管理和保护河道砂石资源。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检查,扎实开展河湖非法采砂暨“清四乱”利剑行动,始终保持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巩固河道专项整治成果。加强河湖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宣传教育,在重点水库、塘坝、河湖水域周边因地制宜设置隔离防护设施、防溺水标识标语,配备相关救护器材,坚决防范河湖库溺水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