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长江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认真落实水利部和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以及“河湖长制”“生态警长制”联动作用,青海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于近日联合印发《青海省“河湖长制”“生态警长制”联动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全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4年6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将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以江河源头区、自然保护地河湖以及各级水利部门许可的河道采砂场、河道疏浚砂利用项目为重点,聚焦河道非法采砂、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执行不到位、河道采砂场管理不规范等9方面问题,通过摸底调查、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督导检查、总结巩固四个阶段,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整治违规使用采运管理单行为,维护河道采砂秩序,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河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压紧压实采砂管理责任;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严格工作标准,严明工作纪律,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