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甘肃省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称,于2019年10月24日和嘉峪关市交投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季水河北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出让合同》因项目区域与断山口现有一河道存在重叠情形,导致无法满足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法定要求,根据相关规定,现决定解除上述《采矿权出让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不再享有和承担原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嘉峪关市交投建设应停止一切与该采矿权相关的活动。
据介绍,该采矿权出让金已于2024年6月20日退还到位。
据了解,2021年9月,该矿业主嘉峪关市交投建设发布项目承包招标公告,明确矿区配备生产设备及产量不低于3000方/日。2021年10月,甘肃雄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
资料显示,嘉峪关市交投建设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2.9亿元,是当地国有企业嘉峪关市公共交通建设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相关业内人士指出,由主管部门在公开渠道发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公告,这一行为在行业里较为罕见。对于主管部门来说,因矿山无法满足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法定要求而解除已经成功出让的砂石矿《采矿权出让合同》属于无奈之举,但对于业主来说,针对该矿山前期的资金、技术、人员等的投入都打了水漂,或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