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就《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规划》提出,着力把青海省建设成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重要生态源保护区、维护国土安全和支撑“一带一路”的战略保障区、高原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示范区、民族团结和谐美丽家园。到2035年,青海省国土空间保护水平大幅提高、国土空间开发效率显著提升、国土空间支撑能力稳步增强、国土空间品质持续提高、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全面建成,全面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基本建成安全、绿色、开放、协调、宜居、智慧和富有竞争力的美丽国土,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海提供空间保障。
《规划》提出,基于青海省资源禀赋和高原地理特点,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及各类安全底线。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9.64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同时,《规划》提出,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空间底线。
《规划》提出,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有序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提升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奠定基础;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资源规划建设大型清洁能源基地,保障风光水储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着力提升清洁能源生产、存储、消纳和外送能力,全力形成安全绿色的能源保障体系,稳步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以“雪域净土、山宗水源”为特征,加强河湟村落、绿洲农庄、环湖牧村、多彩藏乡等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高原美丽乡村风貌引导,强化高原大尺度自然景观的完整性、原真性保护,着力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粮食供给和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有序实施耕地整理开发和战略储备,拓展农畜产品生产空间,支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
《规划》融合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空间管控要求,是青海省首部“多规合一”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反映了青海发展的新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