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公安机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采矿类刑事案件2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7人。
新闻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贵州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私挖盗采等非法采矿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矿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贵州生态环境安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全面摸排,深挖扩线。全省公安机关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全力拓宽情报线索来源。充分发动基层公安机关、属地派出所、村支“两委”等,对辖区内矿产企业、废弃矿井矿山等逐一进行摸排,加强巡逻防护力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案件线索。组织开展“旧案”回头看,对曾因涉嫌非法采矿违法犯罪被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的前科人员和近年来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逐一分析研判,从中起底深挖扩线。
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全省公安机关以“昆仑”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打击“洗洞”“洗坡”盗采金矿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引领,紧盯矿产资源丰富区域,紧盯非法购买、运输、使用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违法犯罪,紧盯非法收购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要求,持续加大对重大疑难案件督办指导力度,坚决铲除滋生非法采矿犯罪土壤。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案件46起。
强化协作,形成合力。省公安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贵州省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工作规定的通知》,在重大疑难案件侦办过程中及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不断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法治化水平。同时会同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建立了《贵州省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贵州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衔接工作制度》等工作机制,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高效处置,切实形成了打击整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