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公告称,根据《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试行)》(赣府厅发〔2021〕38号)规定,经企业自主建设、县市相关部门联审、第三方评估、省级复核、社会公示等程序,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黄岗石灰石矿等10座矿山企业被正式纳入江西省级绿色矿山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