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福建省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福州闽江口海域F矿区回填用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 ”拍卖出让公告,其资源储量3678.5万立方米,开采规模1563.36万立方米/年(设计开采回采率85%),出让年限2年,起拍价47780.74万元,约13元/方。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出让的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不可转让、抵押、出租,不得越界开采、滥采。采出的海砂仅用于历史遗留围填海工程和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使用,不得流向建筑、市政、桥梁工程等禁用海砂项目。
据了解,本次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拍卖出让起始价由海砂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和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起始价组成,其中海砂采矿权出让收益拍卖起始价为29652.56万元,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拍卖起始价为18128.18万元,共计拍卖起始价:47780.74万元。
矿权位于连江县琯头镇川石岛东侧海域,粗芦岛以东约6km,川石岛以东约3km,闽江口海砂集中开采区西部。矿区交通便利,地处福州半小时经济圈,104国道、沈海高速、温福铁路、福州市绕城高速贯穿县境。矿区距福州至温州航线约1km,离福州港口约16海里,福州港可达我国沿海及长江主要港口,另外拥有许多国际线路,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个港口通航,交通条件便利。
开采方式:露天水下开采。前期采用自吸自卸砂船+小型耙吸船采矿,待开采水深条件符合大型耙吸船作业后,后期主要由大型耙吸船直接抽取海砂,生产流程为:船舶定位→采砂装舱→运砂→直接吹填上岸。
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10:00。
据了解,拍卖成交价款即为海砂采矿权出让收益和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含海域使用权出让前期费用),不包含相关税费、竞得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其它费用。海域使用权出让前期费用不参与溢价分成,出让成交时产生的溢价部分按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与扣除海域使用权出让前期费用后的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起始价的比例(海砂采矿权75%,海域使用权25%),分别计入采矿权出让收益和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
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分两部分缴纳,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纳海域使用权出让前期费用8376.46万元,30日内缴纳剩余部分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采矿权出让收益分两期缴纳,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首期采矿权出让收益(20%),第二期(80%)按合同约定时限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