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区建筑垃圾处理规划(2024—2030年)出炉。规划主要包括规划目标、处理利用体系规划、治理体系规划、近期重点工作等7个方面内容,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垃圾“产—运—处”全过程管理体系将起重要作用,有助于推动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安全处置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目标 2030年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85%
规划明确,到2025年底,市区从源头产生到末端处置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形成工程渣土回填利用、工程泥浆干化再利用、拆除垃圾和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装修垃圾分拣处置利用的分类处理体系;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到2030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中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85%。
规划要求,市区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50%,全装修住房比例达到50%;收集运输环节更加安全有序和绿色环保,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率达到100%、备案率100%,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车载卫星定位安装率达到100%,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得到积极推广使用,建筑垃圾实现分类收集、应收尽收、分类运输;建筑垃圾处置水平与扬州城市发展相匹配,市区统筹规划建成一批规范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和工程渣土消纳场,实现建筑垃圾处理全覆盖。
方式 我市建筑垃圾有4个去处
【调剂消纳】这一方式主要针对工程渣土,主要采用回填的方式实现综合利用,以市场平衡为主。回填的区域,一是需要渣土的施工工地或单位;二是在公园、街头绿地等堆山造景,形成一定高度的假山,创造公园、街头绿地新的观景制高点;三是根据防洪规划、竖向规划,利用需要提高标高的区域进行整体平填。回填的利用方式,最关键的是供需信息的共享,需要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城管等管理部门共享信息,使得工程渣土有适宜的使用渠道,可以节约大量土地。
【资源化利用】按照可再生性和可利用价值划分:将建筑垃圾分为可直接利用的材料、可作为材料再生或可以用于热回收的材料,以及没有利用价值的废料三类。按建筑垃圾类型选择处置方式,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转运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统一处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进行区域内调剂消纳。对于拆除垃圾,其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主要是粉碎后生产再生产品。再生产品主要包括再生骨料、再生骨料制品,以及再生骨料无机混合物。对于装修垃圾,其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主要是进行分拣后的再利用。其中废砖瓦、混凝土等主要利用途径同拆除垃圾;天然木材、纸类包装物、钢材、玻璃、塑料等回收物,分拣后可分门别类地进行专项利用;胶黏剂、灯管、废油漆和涂料及其包装物等有毒有害成分,分拣后应按照危废进行处置;其他胶合木材、石膏板的无法利用的,则进行填埋处理。
【弃置消纳】填埋是一种传统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法,需采取防渗、铺平、压实、覆盖等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
【其他方式】焚烧是一种高温处理方法,将建筑垃圾燃烧成灰烬和烟气,不仅能够减少垃圾体积,还可回收能源,但会产生有害气体和二氧化碳,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对焚烧设施的环保要求尤为严格,必须配备高效的脱硫、脱硝、除尘等处理设备,以确保排放的烟气符合环保标准,从而达到高效、低污染的目标。
建设 45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
对于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装修垃圾,规划明确,新建居住小区应在规划建设时同步配套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并与小区一并投入使用。老旧小区、沿街商铺、公共建筑等,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所在社区负责选取场所,统一设置集中收集点,产生的装修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对现有堆放处进行美化完善。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设置收集点。
装修垃圾收集点用地面积不宜小于30平方米,同时应做好收集点场地地面硬化,四周做好排水设施,增加上水设施,装卸垃圾时应洒水降尘。
在居所密集的中心城区和乡镇居民居住聚集区建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居民产生的装修垃圾由装修垃圾集中收集点运往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暂存中转。市区原则上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单位,1个乡镇、街道(园区)建设1个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面积较小的乡镇、街道(园区)可以联合建设1个临时堆放点,面积较大的乡镇、街道(园区)可建设2个临时堆放点。按照要求,市区共规划45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其中现状保留21处,在建3处,规划新建21处,实现扬州市市区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