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从宁夏自治区水利厅获悉,全区第一张电子《河道采砂许可证》核发,标志着宁夏河道采砂许可证办理正式步入“无纸化”“零跑腿”阶段。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宁夏自治区河道砂石开采、运输、堆存等过程监管,提高涉砂活动监管效能,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的通知》(办河湖〔2022〕263号),自治区水利厅开发了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系统。
首张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由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向宁夏瑞鑫园农牧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核发,采砂区位于红柳沟的支流营盘井沟。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系统顺利投入使用,解决了以往办事多次往返、过程烦琐、效率不高、携带不便等问题,实现了河道采砂许可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提高了政务服务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同时,国家对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自治区河湖事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河道采砂遵循保护优先原则,在河道采砂过程中,应优先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和保障河道安全。要制定科学的采砂规划,明确禁采区和可采区,以及采砂作业方式、控制数量等,有序进行河道采砂活动,避免过度开采和乱采滥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