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2日),浙江省淳安县文昌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矿经35轮报价,被当地国企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8.53亿元竞得,溢价率64.67%。该矿权出让资源量5142.8万吨,出让期限16年,年生产规模350万吨,经计算,该项目吨成本超16元。
据了解,2024年4月,该矿权曾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10亿元,总计出让吨成本约20元,6月官方发布终止挂牌公告,在终止之前无人报价。
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淳安县文昌镇西河村建筑用砂岩矿
2、矿区位置:淳安县文昌镇西河村
3、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矿产代码:83978)
4、矿区范围:由1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3301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366.00米至+177.00米,最终边坡角38°,矿区范围坐标见表1。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16年(含基建期1年)
6、生产规模:350万吨/年
7、资源储量: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编制了该采矿权项目的勘查地质报告,经绍兴鑫达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绍鑫审〔2023〕51 号),矿区范围内出让建筑用砂岩2417.6万吨(探明672.1万吨+控制1745.5万吨),宕碴2725.2万吨(探明614.4万吨+控制2110.8万吨),剥离物69万立方米。
需要注意的事项
1、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金额为4390.43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采矿权竞得人在矿山开发利用中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2、、矿区东侧至302省道约2.3公里的运输道路(含隧道400米)及矿区外围110kv高压线路(供矿山生产专用)使用费共计1077.4178万元,使用期限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一致,具体事宜按竞得人与文昌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执行。前期报告编制费用9.5万元。上述费用由竞得人在《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淳安县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专户。
3、政策处理费用
文昌镇人民政府已完成矿区范围及矿区影响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根据文昌镇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的请示(文政〔2023〕28号)及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的批复(淳政函〔2023〕25号),政策处理费合计2298.846万元。
4、矿业权出让收益
本采矿权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由受让人分16期向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申报缴纳。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
第一期,受让人在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20%;
第二期至第十五期,自2026年至2039年,受让人在每年1月30日前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5.33%;
第十六期,受让人在2040年1月30日前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5.38%。
采矿权剩余资源储量不足上一年度实际开采量的,可在当年一次性征收剩余部分出让收益。
5、本矿区部分矿石生产的混凝土骨料存在用途限制,需事先开展相关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