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浙江省象山县涂茨镇钱仓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被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5.72亿元拍得。矿区控制资源量4531.628万吨,宕渣278.447万吨,残破基层剥离量67.216万立方米。出让期限5年,生产规模980万吨/年。
据了解,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采矿权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政策处理费用近2.5亿元。为满足矿产品外运需求,竞得人需支付矿山运输专用道路的建设费用594.33万元(已纳入政策处理费)。该道路南起G351国道,北至原S225省道,总长约1.6千米,由杜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3月04日,属于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物资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国有企业。
该矿区西北侧设置有禁止爆破区,禁止爆破区总面积约10.52万平方米。矿区范围内出让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控制资源量约4531.63万吨,宕渣近278.45万吨,残破基层剥离量近67.22万方。若采矿权到期后出让资源量仍有剩余,经临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申请延续,延续时间不超过5年(若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按照相关要求,临海市人民政府按年度落实矿区范围内的采矿用地指标共计约712.5亩。采矿权出让第一年落实300亩,剩余412.5亩采矿用地指标根据矿山开采实际情况逐年保障,至采矿许可证到期止。竞得人在首期用地手续办理完成前不得开工建设。
竞得人共分5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每期缴纳20%。采矿权剩余资源储量不足上一年度实际开采量的,可在当年一次性征收剩余部分出让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