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段黄河河道管理,维护河道生态安全,保障防洪安全和河势稳定,开封第一黄河河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取土行为的通告。
此次通告明确了适用范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段黄河采砂取土行为均在管控范围内。同时,详细列举了非法采砂取土行为的具体情形: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采砂;超出许可证规定范围、作业方式、开采深度和开采量采砂;以疏浚、航道整治等名义非法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非法取土。
在处罚措施方面,对于未取得采砂许可证采砂和非法取土的行为,河务部门将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开采的砂石和违法所得,并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若非法采砂造成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损坏,需责令限期修复或赔偿损失。此外,在查处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区、乡、村干部参与河道非法采砂或提供保护伞的,也将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为鼓励公众参与监督,通告还畅通了群众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河道非法采砂取土行为,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河务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
本通告自2025年2月2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举措旨在全方位加强黄河河道管理,维护河道生态与防洪安全,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后续,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通告内容有效落实,守护好黄河河道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