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花垣县召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意义、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等作简要介绍。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勇出席,花垣县相关部门及企业、群众代表等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对《条例》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起草过程进行了简要说明,并举行向该县各部门、乡镇、村、企业代表赠送《条例》文本仪式。花垣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及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就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2024年以来,花垣县启动矿山生态修复地方立法,通过近一年的努力,于2024年12月16日由湘西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月8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不分章节共计12条,明确了矿山生态修复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就建立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完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激励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全面系统持续推进“锰三角”污染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显示,该《条例》是全国首部规范县域矿山生态修复的地方性法规,将为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奠定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