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公布浙江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和市场基准价的通知》,《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通知》重新制定了浙江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按照《制定指南》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径,以现行技术、经济水平下的预期收益为调整依据,对浙江省设有采矿权的按金额形式征收的矿种制定市场基准价。 新制定的浙江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与临近省份平均基准价接近,与2018年浙江省公布的基准价比较,总体略有下降(7个上涨,18个下降),符合当前建筑石料价格总体下降走势的现实。根据《制定指南》,浙江省适时调整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 根据基准价表,优质建筑用石料如玄武岩、辉绿岩、安山岩、闪长岩,采矿权基准价单价为3.5元/吨;一般建筑用石料如石灰岩、白云岩、花岗岩、凝灰岩、砂岩,单价为1.9元/吨;建筑用砂单价为2.6元/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