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山:检察建议促整治 矿山复绿见成效
近日,湖北省通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义晓带领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朱雄儒一行,来到洪港镇郭源矿区实地考察检察建议落实成效。“那就是郭源村了。”洪港镇党委书记谭禛指着前方的一块石碑介绍道,“这路边种植的都是杨梅树,看着长势不错,明年都可以挂果创收了。”
走进村里,一排排房屋立在山脚下。白墙黑瓦、红砖绿树相互交错,蜿蜒的河流穿过村庄,河水清澈见底,一幅乡间山水画映入眼帘。“因为离矿山近,这里的山和房子,以前都蒙着厚厚的一层白灰,整个村方圆几里都是灰朦朦的,村民们不敢露天晒衣服,田里的庄稼也都涂上了‘粉’。这条洪港河是几十年‘牛奶河’,石粉混着河水就像‘牛奶’似的。经过整治以后,空气清新了,天空明亮了,河水终于变清了,多亏了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看着郭源村的喜人变化,谭禛高兴地向大家介绍。
矿山整治复绿是郭源村最有成效的变化。谭义晓介绍,洪港镇郭源矿区是一个饰面用青石板石材矿区,自1987年零星开采至今,已有30多年历史,涉及开采作业面39处,大小加工厂40多家。长期以来,该矿区存在非法采矿,无环保手续和设施,生产废水、废渣乱排乱放等问题,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2019年6月,通山县检察院向通山县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郭源矿区的相关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同时,对涉嫌非法采矿犯罪的李某美、王某然等两起案件、六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让其为毁坏山体、污染环境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补植复绿。
检察建议下发后,通山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和环保局三家联手共同对洪港镇郭源矿区整治,总投资3600多万元,拆除石材加工厂36家,拆除厂棚79个,拆除厂房19栋,拆除机械设备140余台,拆除面积23000余平米,炸封石材矿口15个,累计挖运回填123.6万立方,复耕复绿1200余亩。
近年来,通山县检察院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监督执法 检察建议”双管齐下,共发出生态环境修复方面的检察建议54份,有力提升了生态环境共保护的意识,促进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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