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知识必备:8大危险、6盲、14重点!
1、违章操作
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移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等。
2、安全装置失效
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堵塞,作用失效,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灌或井中,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冒进信号,超速上下车,易燃易爆场合明火,私自搭乘矿车,在绞车道行走,未及时观望。
6、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拦、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关注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实务平台,可进行隐患排查训练,有图有依据)
7、不佩戴劳保用品
麻痹大意,盲目自信,本该佩戴劳保用品才能作业的环节,未佩戴劳保用品就进行作业。
8、不安全装束
在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安全管理的六个盲区
夜班的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往往对白班比较偏重,而忽视或放松夜班的安全管理。然而,恰恰在这段时间内,事故发生率较高。白班时,由于管理人员的监督,职工能做到遵章守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和维修,而管理人员下班后,有的职工就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导致行为上的错位,从而造成事故的发生。要控制夜班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强化职工自觉履责,同时发挥班组长的安全监督职责,消除夜班管理“真空”。另外,企业应落实领导干部夜间值班和巡检要求,进行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节后安全管理
在节日之后,心情一时难以投入到工作中来,企业一定要在节后复工前,召开收心会,不要小看这个收心会,非常重要,要借助这个形式,教育引导员工从节日的氛围中走出来,集中思想,做到节前不松劲,节后不散心。
“一人岗”的安全管理
随着企业的减员增效改革,“一人岗”的情况将大量存在。一个岗位,一名操作工或巡视工,一旦出现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制止和解决,势必会酿成恶果。加强“一人岗”的管理,就要增强操作者的责任心,通过培训增强其防控风险的能力。同时加强与“一人岗”的联络,值班领导或班组长要定时地与“一人岗”操作者沟通信息,增加 “一人岗”巡检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警惕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大多存在于作业过程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进行过程观察难以发现。而坏习惯一旦养成将很难改正,给事故埋下隐患的种子。所以,要杜绝习惯性违章就必须开展岗位安全操作培训,从操作之初开始养成规范动作,对老职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具体分析和研究,查找出根本原因和规律性的东西,反复进行纠偏强化训练,从根本上消除产生习惯性违章行为。
十四项排查重点
一、生产现场有否“三违”现象
■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 员工现场操作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同行业员工劳保用品配备和使用有不同的规定,如矿山工人要配备和使用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粉碎工要重点配备和使用防尘毒口罩,钳工、机床工重点配备和使用防护皮鞋、防护眼镜等。
二、车间、仓库环境是否整洁,物资堆放是否有序
■ 如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曝晒、倒立,两种气瓶不能同库存放(通风较好的宽敞场所,可相距5米以外堆放)。
三、危险物品管理是否规范
■ 剧毒品、爆炸品的管理是否做到“五双”,危险化学品是否专库存放,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
四、重点项目、重点设备设施是否安装安全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五、使用动火是否经过审批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六、高空悬挂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有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 如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等。
七、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的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八、车间、员工宿舍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
九、通风除尘是否达到要求
■ 生产过程中有产生微量热量、蒸汽、烟雾、粉尘的车间,是否有利用门窗进行自然通风换气;比较严重的车间,是否有采用机械通风排除有害物。
十、电气设备及安装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安全条件,
电气设备包括发电、变电、输电或用电的器件
十一、特种设备是否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证
■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必须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登记、检测检验,并取得使用证。
十二、重大危险源有否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十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到位
十四、其他需要检查的方面
■ 1、建设项目有否经过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
根据规定,需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一是矿山建设项目,二是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三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险行业的建设项目,四是属于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五是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建设项目,六是对国家、地区经济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七是国家、行业另有规定的建设项目,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其他具有较多危险或危险程度较高的建设项目。审查的步骤分为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
■ 2、高危企业有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指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 3、员工是否有超时间劳动。
■ 4、有否根据行业的生产特点,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和整改工作,如制革企业喷光车间的安全状况,高危企业是否安装防静电装置、防雷装置等。
■ 5、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否持证上岗,员工有否经过“三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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