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飞行高度层配备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
近日,国际民航组织通过了我国提交的关于将中国米制缩小飞行高度层垂直间隔(RVSM)标准正式纳入成为国际民航公约附件二标准的提案,我国缩小飞行高度层垂直间隔配备标准将于2009年11月正式生效成为国际民航标准。中国民航空管标准上升成为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这在中国民航历史上尚属首次。
2007年11月22日,我国成为国际上第一个使用米制高度层实施缩小飞行高度层垂直间隔的国家,RVSM空域内飞行高度层数量由7个增加到13个。此次成功实施缩小间隔,是继1993年、2001年我国两次高度层改革后进行的第三次高度层改革,标志着我国空管技术手段和空管指挥能力的近一步提升,是民航运输发展的又一座里程碑。RVSM运行一年来,民航空管系统经受住了两次自然灾害和奥运空管保障的考验,实现了提高空域容量、减轻管制调配难度和工作负荷,以及提升运行效率和节省燃油的目的,对于促进航班正常、确保飞行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缩小飞行高度层垂直间隔的成功实施,为国际上其他实施米制的国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作为实施RVSM的受益者,对我国实施RVSM给予了很度的评价,国际航空界也对我国实施RVSM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我国成功实施RVSM后,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谢里夫和国际航空驾驶员协会主席代表其组织来函表示祝贺。今年年初在杭州举行的国际民航组织第33次RVSM工作组会议对中国成功实施RVSM给予高度肯定。
民航局空管局局长苏兰根介绍说,由于国际民航公约附件二、附录三中米制高度层配备标准不合理,即使是实施米制高度层改革的国家,也没有一个国家采用该配备标准。因此,经我国提议,国际民航组织决定对国际民航公约附件二中的米制高度层配备标准进行修订。一年来,我国民航空管部门积极加强与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俄罗斯等有关国际组织和周边国家的协调,得到了理解和支持。2008年10月,国际民航组织航委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将中国米制缩小飞行高度层垂直间隔配备标准正式纳入成为国际民航公约附件二标准的提案,完成了技术层面的审核。
由于国际民航组织修改国际标准一般至少需要两年时间,根据其工作程序,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将于2009年3月履行完成最后的审批手续,我国缩小飞行高度层垂直间隔配备标准将于2009年11月正式生效,成为国际民航标准。
(源自:中国民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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