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振动电机使用范围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米,环境温度不高于40℃,相对湿度不超过90%(温度为25℃),否则应降低功率使用,主机振动加速度不大于196m/s²,主机的激振功率和额定电流应不超过铭牌数值,否则应降低激振力使用。
存放:防爆振动电机应存放在室内。室内空气应干燥、清洁,不含尘埃或不良气体,温度应在露点以上5℃。相对湿度不超过50%,电机应保持平放,在电机开始运行前,轴承内的原装润滑脂应该保留。储存时应对电机进行适当的维护,每月转动电机转轴数转,定期查看电机防锈防湿防潮状况,气温变化幅度较大的环境应更勤于查看。如电机长时间存放,使用前必须检查轴承内润滑脂状态。
防爆振动电机安装使用要求:
1、防爆振动电机底脚与振动机械连接面粗糙度小于3.2μm,平面度小于0.2mm(平面度应符合GB1184-79附表1的9级公差要求)。
2、将防爆振动电机安装在振动机械上时,电机的底脚面与机械连接平面是平行的。
3、防爆振动电机的底脚螺栓必须紧固,应使用弹簧垫等防松件,固底脚螺栓时要用力矩扳手。底脚螺栓强度不低于8.8级。
4、电机开始操作20分钟后应暂停,以便用力矩扳手检核所有螺栓紧固程度,如有不足应按上表加紧,再次运转二、三个小时后应重复加紧程序,此后一、二天内如电机继续操作,仍应每隔三、四个小时重复检核螺栓紧固程度,之后每隔四至六个星期检核一次。
注意:上述电机安装螺栓的紧固力矩及检核程度对电机的防护非常重要,防爆振动电机的损坏常由安装螺栓紧固不当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