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实验室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5-A-1517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电子单纤维强力仪4台;直联真空泵2台;超声波清洗器2台。
第二包:复合纺丝机系列组件1台。
第三包:实验室设备运行监控系统软件1套;监控仪12台;监控柜1台;服务器1台。
第四包:电动振筛机10台;快速研磨机4台;台式切片机2台;多孔陶瓷孔道直径测试仪2台;数显式可塑性仪2台;高温强度试验仪1台。
加入日期: 2016-03-16 截至日期: 2016-04-07
第五包:等静压专用压片机1台;数字电桥2台;数字万用表1台。
第六包:玻璃仪器烘干器4台。
第七包:加热磁力搅拌器8台;真空冷冻干燥机1台。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将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138800元。
第二包:95000元。
第三包:74500元。
第四包:96700元。
第五包:88000元。
第六包:32000元。
第七包:300000元。
四、实质性资格要求
第七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加热磁力搅拌器、真空冷冻干燥机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加热磁力搅拌器、真空冷冻干燥机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五、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六、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16日9:00至2016年3月28日17:00。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16 年3月16日9:00至2016年4月7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
八、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间:2016年4月7日9:00至9:30(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开标解密时间:2016年4月7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四)开标公示时间:2016年4月7日9:45至12:00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五)开标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范志刚
(二)联系电话:022-2453813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工业大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叶建忠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3955042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300161
十三、质疑方式: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免费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016 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