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JZB2016--2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烟塔合一【5台水炉除尘器(40T)】脱硫除尘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6年烟塔合一【5台水炉除尘器(40T)】脱硫除尘工程施工招标
2.2 项目概况:2016年云港分公司烟塔合一【5台水炉除尘器(40T)】脱硫除尘工程
加入日期: 2016-08-10 截至日期: 2016-08-31
2.3 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
2.5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30日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有类似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资格。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来街152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4年或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类似业绩至少一项,证明原件及附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8月31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洋
电话:1313447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