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除尘设备采购(资格后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委托,采用 公开招标 ,采购 脱硫除尘设备采购(资格后审)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脱硫除尘设备采购(资格后审)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16]00951号
采购文件编号:NZC2016-H16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脱硫除尘设备采购 1 详见招标文件 1740080
加入日期: 2016-11-09 截至日期: 2016-11-3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环保设备生产、经销、设计企业与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独立投标企业)均可投标。联合体牵头企业为环保设备生产、经销、设计企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即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需要提前报名,可按本公告第二条和第五条要求携带投标资质、投标资料、投标文件直接投标。本公告第三条内容系资格预审网络模板,无法与本采购项目资格审核方式同步变更,故本公告第三条内容不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相应内容以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以及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即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需要提前报名,按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投标资质、投标资料、投标文件直接投标。
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按后附格式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1)联合体投标成员企业或独立投标企业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要求);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以上三证合一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
(3)环保设备生产、经销、设计企业为牵头企业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独立投标企业不需提供此协议书〕;
(4)联合体投标成员企业或独立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宁城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5)联合体投标成员企业或独立投标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联合体投标成员企业委托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独立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1月09日至2016年11月0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00—5:00时到 无需报名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标书下载]栏自行获取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30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一室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30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一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 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花园街交叉口西侧
邮政编码 : 024200
联系人 : 王丽萍 董琳琳
联系电话 : 0476-4255077
投标保证金账户
1. 账户名称 :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宁城支行
账 号 : 600004747
采购单位名称: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 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邮政编码 : 024200
联 系 人 : 王洪炜
联系电话 : 1394766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