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服务支持采购部
“二清抛丸机粉尘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受服务支持采购部的委托,对其“二清抛丸机粉尘治理”项目实行招标采购。
一、招标编号:DF0719SB17CG-0120
二、招标内容: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系统 1套
加入日期: 2017-02-20 截至日期: 2017-03-14
*三、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个月货到用户指定现场。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可以是本次招标设备的代理商,也可以是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
4.2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4.3 制造商近三年(2014年02月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项目业绩,投标时提供用户清单和联系方式,同时提供至少1份合同复印件和1份验收报告复印件。
五、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到 站:十堰
交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西路65号
收货单位: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铸造二厂
*六、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服务支持采购部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 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 项目终验收合格后,且买方收到合同全额17%专用增值税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60%的货款;
3. 质保期满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余款;
4. 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占每次付款金额的70%。
*七、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7.1万元(含税价)。
八、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2月20日17时0分至2017年2月25日17时0分,节假日不休。
九、招标文件下载: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3月1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方式:
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成功上传,以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回复的《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书面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 书面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招标机构)只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书面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
3. 书面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第1会议室
十三、开标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第1会议室
十四、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小于投标总报价的1.5%。
十五、标书费用:1000元人民币/套
收款单位: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5703 5752 6746
十七、联系人:东风 (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朱涛
邮政编码:442001
电 话:0719-8268577
传 真:0719-8240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