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砂石骨料加工系统设备,用于招标人承建的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将确定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清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砂石骨料加工系统设备的供应商。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评标结果选择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招标范围:招标设备、设备辅机、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资料、售后服务等。
3、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筛分设备
1)、三层重型圆振动筛分设备,数量:4台。(筛孔6~40mm,筛分能力80~300t/h;筛孔3~10mm,筛分能力50~350t/h,各2台)
2)、双层重型圆振动筛分设备,数量:2台。(给料粒度400mm,筛孔40~80mm,筛分能力350~620;给料粒度150mm,筛孔20~40mm,筛分能力260~450t/h,各1台)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三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1.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和生产经验,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满足的条件:
2.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2须具有代理生产厂商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将授权书和身份证统一扫描到一份PDF文件内上传):
1.1授权证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已报名并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8年4月17日17时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需缴纳500元人民币,作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将在开标仪式现场收取。)
4.对招标文件存有疑义请在集采平台内进行提出(集采平台客服经理:白女士 电话:010-56153249)。
五、招标预备会
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2号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607会议室。(六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出席开标现场,并对投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集采平台客服经理:白女士 电话:010-56153249)。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2号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邮 编:110179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4-83899772
九、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4- 83899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