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拟对南宁卷烟厂除尘设备粉尘防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南宁卷烟厂除尘设备粉尘防爆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KWAD2G2019578
招标内容: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卷烟厂除尘设备粉尘防爆设备改造项目,项目包括南宁卷烟厂4个除尘机房的43台除尘器及6台粉尘压棒机加装无焰泄放装置89套,除尘防爆监控系统4套,动力能管监控系统配套改造1套。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 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6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强制认证相关标准。
3)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三级(含)以上资质。
2.2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2018年度未完成审计的,出具财务报表及审计单位的正在审计的证明)。
2.3投标人须提供无焰泄爆装置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存在相互参股关系、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监事、经理)相互兼任情况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只接受其中一个投标在先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5投标人投标标的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2.1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代理招标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编:530001
项目联系人:杨坚 电话:0771-2023835 传真:0771-2023997
财务部联系人:朱瑜萍 电话:0771-2023962 传真:0771-2023829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