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鄂州市召开《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发布会(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会上,鄂州市城管委总工程师廖世选回答了记者提问,详细介绍了《条例》的亮点内容。
鄂州市城管委总工程师廖世选回答记者提问
《条例》要求组织编制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场所规划,制定建设计划,保障项目用地供给,为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提供法治保障。此举将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处置难题,推动资源化利用项目顺利实施。 《条例》还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列入科技发展规划,支持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鼓励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参与再生产品的研发与生产,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 此外,《条例》加大了对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被列入绿色建材目录和政府采购目录,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使用再生产品。相关主管部门还将制定并发布再生产品应用工程部位指南,进一步推广再生产品的使用。 廖世选表示,《条例》的实施将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促进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助力鄂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