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出台的稀土上游企业整合淘汰工作方案,本应在6月底就完成35家企业的整合淘汰工作。然而时至8月上旬,对大部分企业的整合淘汰工作并未取得实质进展。在近日召开的第三届“中国包头·稀土产业论坛”上《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当地政府部门和有关企业了解到,由于稀土上游企业整合淘汰工作遭遇了一定的阻力和争议,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原有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方案正在调整优化
“稀土上游企业整合淘汰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包括企业的转产、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等等,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郭甫欣在9日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对于目前整合淘汰稀土上游企业的工作进展,郭甫欣告诉记者,目前看已经达到停止原料供应、停水、停电、吊销营业执照或变更生产经营范围等条件的企业约有1/3,这些企业已符合关停要求,其他一些企业则正在积极运作当中。
而按此前下发的方案,内蒙古稀土上游企业的整合淘汰范围包括包钢集团以外的35家企业,其中23家企业位于包头市。因此,包头市相关工作的进展关乎整项工作的成败。
郭甫欣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的政策,对原有的整合淘汰方案实施修改完善。
多种争议掣肘方案进度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内蒙古整合淘汰稀土上游企业进展缓慢,主要缘于方案出台后遭到多方面的争议和质疑。
多位企业负责人表示,结束稀土行业一盘散沙的局面是业界多年来的期盼,但是大部分企业有合法手续,而且有些企业也不是落后产能“整合就整合,但不能乱扣帽子,让人不服气!”
记者采访了解到,除了上述关于“定性”方面的质疑,部分企业对补偿标准也不满意。根据此前的整合方案,列入补偿关闭范围的22家企业,将参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补偿标准,在确定单位产能投资额的基础上,按照企业评估投资总额的15%补偿。具体确定的单位产能投资额为:碳酸稀土每千吨焙烧单位产能投资为140万元,萃取分离和金属电解每千吨产能投资均为1000万元。据此测算,22户企业合计需要补偿8700万元。
部分参加会议的稀土业内人士都向记者指出,参照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补偿,损失企业承受不起。比如,列入补偿关闭范围的一些企业,资产都在5000万元以上,但是补偿款却只有几百万元,差距太大。
针对这些质疑,郭甫欣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企业手续齐备与否,并不是本次整合淘汰工作的唯一标准,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指标,而且要考虑企业与国家、地方的产业发展规划是否匹配。
整合应主要借助市场力量
“稀土行业整合是大势所趋,我们都认可,而且从企业自身发展来看,实际上近年来也是整合战略的受益者,但是整合淘汰工作必须灵活实施,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表示。
此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指出,推进稀土行业兼并重组要坚持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兼顾中央、地方和企业利益,妥善处理好不同区域和上下游产业的关系。
很多业内人士都向记者呼吁,希望地方政府部门能依法行政,依照国务院的相关政策精神,公正地推进整合兼并工作。
安信证券首席分析师衡昆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提倡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导,兼顾企业的合法利益的稀土整合思路,其中特别是要避免行政性的“拉郎配”。衡昆表示,国家应该在政策方面对稀土行业予以规范和整顿,并在稀土产业发展给予指导性规划,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让各类企业公平合理的共同竞争,并通过市场手段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