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全国产生建筑垃圾15亿吨以上,看起来遍地是垃圾,但几十家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却犯愁无米下锅。而因为种种原因,多数选择建筑垃圾被乱倒后再花高价治理,治理成本翻上好几番。
在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高喊“垄断”“抢不到垃圾时”,同行不同命,建筑垃圾处理企业集体亏损,不少企业一再被转手甩卖。
南都记者了解到,1万吨建筑垃圾需占2 .5亩地,按15亿吨的年产量推算,每年建筑垃圾将占地37 .5万亩,迅速挤占居民生活空间,更不要说各种污染带来的长期危害。
然而,致力于消除这些危害的垃圾处置企业却是举步维艰,原料供应不足,用地得不到保障,再生制品亦难以获得市场支持。与此同时,产业链上游的拆迁和清运环节获利不菲,而垃圾处置这一环为了维持开工甚至还要花钱购买垃圾,在产业链底端为社会危害物买单。
建筑施工垃圾组成比例和单位建筑面积产生的垃圾量
一面是巨量的建筑垃圾不断产生,一面是建筑垃圾处置企业求援无门,产业政策与监管的缺失让建筑垃圾整个产业链乱象丛生。
美丽标签难掩命运多舛
深圳西丽塘朗山北坡,虫鸟鼓鸣,风景如画。山坡深处,在一片高达60米的建筑垃圾上,一群工人终日紧张忙碌。在这里,已经渐成围城之势的建筑垃圾,经过工人破碎、筛分等工序,变成优质的再生建材,成为一车车混凝土,一块块铺路砖,重新加入到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再生和循环利用。
这里原本是塘朗山建筑垃圾收纳场,于2001年启用,是深圳早期规划的三个收纳场之一,面积22万平方米,处理规模为430万立方米,原规划设计使用寿命为8年,但由于深圳城市建设速度太快,到2005年5月就已超负荷提前封场。2007年,在深圳市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深圳市华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投资1 .3亿多元,建设了深圳市塘朗山建筑废料综合利用厂(塘朗山环境园)。
“世界上本没有垃圾,只是资源放错了地方。”华威环保研发管理部经理关宇说,垃圾包围城市的现状让很多人忧虑,其实这些建筑废料完全可以变废为宝。
关宇一年多前加入华威环保,在他看来“城市建设是刚需,产生建废就是刚需,建废处理也是刚需”。
一建筑拆迁残土清倒点内的拾荒者。IC供图
顾名思义,建筑垃圾是指建造、拆除等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砖瓦、废混凝土、余泥渣土等,范围比较广。而从处理角度来讲,建筑垃圾主要指可以回收利用的混凝土、砖墙、砂浆块等。
近几年,建筑垃圾改名为建筑废弃物,以免再生制品推广时出现“垃圾”字眼影响销路。中国城市环卫协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家珑表示,每年全国将产生建筑垃圾15亿吨以上,其中绝大部分还是未经任何处理,采用随意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这种简单的处理方式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一方面是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会占据越来越多的土地,1万吨建筑垃圾需占2 .5亩地,直接与人争地。另一方面,建筑垃圾不经处理还会破坏土壤结构,存在污染。建筑垃圾不会自行降解,其中含有的高分子聚合物、有害重金属元素会给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还会影响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
成立于2007年8月的华威环保正是贴着“变废为宝”、“循环利用”这样光鲜亮丽标签的企业,也是目前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行业规模最大,集研发、生产、销售、科教为一体的绿色环保企业。这一类企业在近几年陆续成立,华威环保大概有四五十家同行。
但这些有着美丽标签的企业,恰恰应了“红颜薄命”的谶语。行业内企业数量不仅少,规模也都不大,能不能将这一行业称之为产业都还要打个问号。更为可悲的是,整个行业几乎处于集体亏损状态,“根据我们的了解,仅有少数企业在勉力维持运营,大部分开开停停。”关宇说。守着垃圾缺原料,守着市场还不获认可。这样的状态也使得其中不少企业不断遭遇被东家转卖的命运,与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真正是“同行不同命”。
垃圾“原料”可望不可及
首先面对的难题就是原材料。“2012年下半年有三个月,差点停工。你们也许觉得奇怪,那么多拆房子盖房子的,怎么会没有原料?可是做建废处理,第一步要解决的就是原料供给问题。”关宇说。
“没有车愿意把建筑垃圾送到我们这些处理公司。”河南盛天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下称河南盛天)有关负责人张文奎有着同样感受。他向南都记者诉苦,开发商往往将建筑垃圾清理工作交由清运公司,出于运输成本考虑,不少人拿了钱偷偷就近倒掉。“虽然看着遍地是垃圾,还可能就在公司门口,但是我们就是拿不到。”
盛天成立于2011年4月,是郑州市唯一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从事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企业,投资规模在1.17亿元左右。
“虽然是有谁产生谁负责的规定,但是实际运作中完全走了样。”张文奎说。
据南都记者采访了解,目前政策层面上,对于建筑垃圾管理早有相应规定。全国人大于1995年11月通过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交纳垃圾处理费”。2004年12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其中第46条规定:“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2005年4月,建设部颁布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规定还指出:“未经核准擅自处理建筑垃圾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
然而这些政策缺乏实效。比如在深圳,建筑垃圾收纳场一般由城管部门管理,清运公司需要交费才能进场倾倒。为了节省这笔“进场”费用,清运公司的车队们往往就会钻管理漏洞,偷偷在路旁、桥下、郊区、鱼塘等地倾倒垃圾。这一类的新闻以及市民投诉已经屡见不鲜。
华威环保的模式还算比较先进,一方面,其直接在收纳场投资建厂进行处理,政府提供用地支持,不过单纯依靠收纳场的建筑垃圾也不能保证工厂需求。另一方面,华威环保推出移动作业的工作模式,到建筑工地直接处理,这样还可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污染。
华威环保目前比较成功的例子是南方科技大学拆迁区建筑废弃物现场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的成功推行,不仅避免了污染,还节约土地资源约100亩;按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转化率90%计,可减少天然砂石原料消耗60万立方米。
然而这种项目在房地产业中却没有市场。关宇说,“我们面对的经常是大型地产商,谈合作意向的时候经常有,但我们也发现,清运公司车队老板可以说,"这堆料包给我,1000万给你拉走",而我们只能说,"这堆料我给你做成建材,你付我1500万处理费。"这种“性价比”对比让华威环保竞争不过清运公司。
张文奎也抱怨说,“为了保持开工,公司竟然还要掏钱买垃圾,按道理我们应该是收钱的。”
2011年2月14日,重庆,长滨路珊瑚坝入口处,大量乱倒的建筑垃圾直逼长江河道。 IC供图
谁是管理者?
张文奎认为,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缺乏强制性政策,没有从产生到最后处理利用的“一条龙”式的管理体系,导致下游的处置企业往往要为整个产业链买单。
据陈家珑介绍,建筑垃圾整个产业链很长,不是所有环节都不赚钱。比如拆迁环节是赚钱的,“以前是拆迁企业收费去拆,现在是拆迁企业要去竞标,谁出价高给谁拆,已经反过来了,这说明拆迁里面有利润。”运输环节也能保证成本,有利润就拉远点填埋,没利润可能转身就倒了。陈家珑表示,倒掉的这些垃圾就是被层层挑拣过的,纸张、塑料、钢铁都早已被拿走,无人问津的这些交给处置厂处置,就必须给予补偿,让企业一次性处理干净,而不是挑肥拣瘦。
作为从业者,张文奎专门研究过国外的情况,据其了解,国外管理监控体系严格,强制要求建筑垃圾产生者进行垃圾消纳,他们有两种选择,一是回收处理厂,一是掩埋场,必须在两者之中选其 一,“一般来讲,掩埋场的收费高于回收处理厂,通过经济手段刺激企业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置厂。”张文奎希望,这种经验国内也可以借鉴。
国内企业也并非没有管理,由于产业链长,涉及的管理部门还不少。据南都记者了解,简单来讲,楼能不能拆,住建局管;拆完了往哪里运,城管局管;路上能不能走,交通局管。然而这些部门的管理是互相独立的,比如一片建筑拆除开发,住建局只管拆迁,不管垃圾的处理,新开工条件不包含对建筑垃圾的处置,至于建筑垃圾是给哪个清运公司还是个人处理,住建局不会在意。
城管局则是发现有人乱倒建筑垃圾,才开始被动管理。即便想提前管理,凭借目前城管的人员配置,在24小时内随时监控乱倒现象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就造成了建筑垃圾是按要求消纳还是随便乱倒,成无人管理或根本管理不了的问题。而且,由于守法按要求处置的成本远大于违法随意乱堆的成本,建筑垃圾的随意处置成为目前一种普遍现象。
陈家珑认为,垃圾的处理和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产生、运输、消纳、处理、再利用各个层面,只有所有的环节统一管理、协同配合、有效联动,才能形成一个闭合的建筑废物处理链,真正实现建筑废物的再生利用。
关宇也感觉到,管理部门多了,不好协调,怎么拆、怎么处理建筑垃圾上下游的关系,目前就没人管。“结果是,在上游,各种建废、生活垃圾、余泥渣土混在一起,导致处理难度大、处理成本高,高过产出产品的价格,所以没得做;在下游,运建废的车队老板在城郊承包个鱼塘之类的,填满走人,也没人能管得了。”
集体亏损守望补贴
不仅是原料来源难以保证,市场出口同样是个难题。张文奎表示,一位公路工程高管向他们公司反映,对于建筑垃圾再生制品,公众了解的太少,建筑方也轻易不敢使用。
陈家珑表示,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价格低于天然骨料,不是因为成本低,而是只能比天然的低才有市场。“建筑垃圾处置难就难在原料不断变化,而出品质量必须稳定。所以成本就比天然骨料变化得多。”据陈家珑介绍,行业内大部分企业都处于亏损,“起码是不赚钱的。”
这种情况下,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对于补贴的渴求十分强烈,他们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企业“羡慕嫉妒恨”,同样是垃圾资源再利用,自己为什么没有补贴?
逐利是企业本能,南都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业内企业多数都有补贴来临的预期,正是由于这种预期,一些企业进入了这一行业,并愿意苦熬。“他们进入后做两三年,发现没有补贴,熬不下去了就转手卖掉。下一个接盘者也会继续观望补贴。”一位业内人士说。
而在补贴来临之前,企业们会遇到各种闹心事。一业内人士讲了自己企业的遭遇,“清运公司将建筑垃圾交到城管管理的垃圾收纳场是要交费的,我们可以处理这些垃圾,但是城管不会给我们处理费,这当然是要亏损的。我们也申请过补贴,但是政府部门给的反馈是,没有补贴细则,他们问我,你这企业被认定成哪类企业,根据哪个法规补贴,补贴的量是多少,这些都没有操作范本。”
其实,由于补贴以及管理细则的缺位,一些程序性正确但又无效率的桥段时时都在发生。“我们在公路边常看到被人随意倾倒的垃圾,假设,这些垃圾政府给我500元补贴,我们就可以资源化处置。而等到有人随便把垃圾倒在哪里,政府可能会花5000元来做治理,一旦产生污染,花费还可能更多。”
就建筑垃圾处置问题,南都记者亦向住建部发出采访要求,至截稿时并没有收到回复。
陈家珑表示,产业相关标准体系基本已经形成,缺乏的是产业政策,即使有一些循环经济刺激政策,建筑垃圾也没有被列入目录。
这种情况可能会有所改变。中国城市环卫协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去年刚刚成立,其主要工作之一就是为企业找到政策支持的通路。该委员会始建于1992年,2012年9月经住建部批准、国家民政部注册变更,是全国性行业团体分支机构,其归中国城市环卫协会管理,受住建部指导。据陈家珑介绍,委员会此前就协助政府部门起草相关文件以及标准等,今后计划提出推广建筑垃圾城市试点方案,还计划编写白皮书,将中国存在多少建筑垃圾,未来可能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以及危害,建筑垃圾再利用成果等信息大起底。“关于补贴申请问题,我们也会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将建筑垃圾列入相应基金和办法的目录。”
对话
中国城市环卫协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家珑:
强制与市场结合是根本解决之道
“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应该是我国今后发展的方向,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陈家珑是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国内建筑垃圾处置与再利用方面的权威,也是去年新成立的中国城市环卫协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这是国内唯一一个管理委员会。陈家珑表示,国外成功的经验是法律的强制力量与市场相结合。在国内,要实现建筑垃圾处置产业化,政府应在垃圾来源、市场出口以及中间环节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如此产业链才能打通,实现真正产业化。
建筑垃圾处置未获重视
南都:建筑垃圾目前主要是怎么处理的?
陈家珑:目前大多数还是没有处理,直接填埋,或者在沟沟坎坎倾倒。部分进行了回填利用,还有部分做成再生制品,比如再生砖、再生混凝土等。
南都:建筑垃圾应该由哪个部门来管理?
陈家珑:管理部门比较多,一般是由城管或者市政市容部门管理,也有归住建部门管的,也有归工信部管的,多数还是市政市容部门管理。
目前各个部门是独立地管。建筑垃圾产生源是在工地,按道理是归住建部门管,但开工许可条件都跟建筑垃圾消纳不挂钩。一般来讲,土地开发,谁开发谁拆除。建筑垃圾消纳随便交给一单位,然后就由经济利益驱动,他们选择成本最低的一种方式来处理,社会危害就没有人管了。
在垃圾的处置环节,传统来讲是由市政市容来管,他们也是被动地管理。垃圾产生了,需要到指定的地点倾倒,市政市容部门要负责设定垃圾场来收纳。但是对方不主动申请,他们也管不了。市政市容部门不管产生源,没有威慑力,完全是靠自觉申报。一申报就涉及收费、登记、评估等一系列要求。
还有一点,建筑垃圾不处置是否为违法行为国内没有明确,顶多是违规。国内没有这项法律。国外就有所不同,有“建筑垃圾处置法”,“循环利用再生法”等等。国内乱倒垃圾行为最多就是罚款,若逃避了监管就赚了。
此外,由于源头没有管起来,造成市政管起来也比较困难。比如垃圾运输车辆白天不被允许进市内,都是夜里行动,单靠城管或者市政市容检查肯定管不起来,人少甚至都不敢管。
南都:看起来很不可思议。
陈家珑:我也在思考这一问题,国内有发达的信息监控系统,为什么我们连个垃圾都管不了?其实要管理也不难。首先,哪里产生垃圾都会有相应信息,通过项目申报等手续就可以了解这一点。比如土地开发,开发就会产生垃圾,这一信息可以反馈给该市对口管理部门,或者是城管或者是市政市容。两边对接,怎么拆,怎么运,运到哪里,对接起来管理很容易。关键是各个部门各自为政,而且没有集中的管理单位。
此外,建筑垃圾处置问题,大家嘴上说的都是“重要重要”,实际落实下去就不重要了,思想认识不够,而且建筑垃圾处置也没有作为政府考核的一个指标。现在有些城市已经没有地方堆放垃圾,土地资源紧张,重视市容形象的,比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才会管起来。事实上,各地完全可以找到适合当地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处理方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后,再利用率可以达到90%以上。
产业结构调整也要有机构调整
南都:建筑垃圾处置产业化面临哪些障碍?
陈家珑:建筑垃圾处置还是在产业初期。首先机构设置尚未到位。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建筑垃圾处理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应列入政府议事日程,而非可有可无。这是一种新型产业,而产业结构调整也要有机构调整。在机构设置上应有相应安排,有人来抓,而不是简单的规划,否则落实不下去。中央编办于2010年10月25日印发了《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但是两年多过去了,还没有真正把这件事抓起来。
光有规划计划还不够,还应有组织的保证,措施的保证。其次,现在很多循环经济支持政策,但是建筑垃圾这块还没落实。企业要想享受相应政策支持,首先是列入相应目录,否则资金就没有办法落实。比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财建〔2012〕616号印发的《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城市矿产”里面,建筑垃圾就没有被列入,其实建筑垃圾应该属于城市矿产。
中国城市环卫协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去年刚刚成立,我们一项主要工作就是争取政策的对口支持。企业需要找到政策支持的门,之前没有这样的通路。
三步走推进产业化
南都:目前应如何推进建筑垃圾处置产业化?
陈家珑:企业需求主要在三大环节。首先是保证建筑垃圾来源,将建筑垃圾送到企业处,而非随意倾倒。让处置企业到处去收原料、买原料不现实,企业管不了社会。
即使有些企业会去收垃圾,这是因为当地天然资源比较贵。他们会有条件地收购,垃圾也分好坏,好垃圾收,坏垃圾又乱倒了,这不是根本解决方法。
根本解决之道是,政府从产生源头管起来,垃圾产生者必须处置,不管是填埋也好,还是送到处置厂也好,可以自己选择。这里用经济杠杆推动就可以,把填埋费用提高,处置费用降低,企业自觉就把建筑垃圾送到处置厂了。国外就是用这个办法,把强制执行和市场化运行结合起来。国内目前是市场做不到市场,强制做不到强制。
另外,应给予处置企业一定补贴,因为建筑垃圾成分复杂。我们应给予补偿,让处置企业不挑肥拣瘦。这个补偿的费用,谁产生谁负责,不需要政府负担。目前是政策落实得不好,生产者不负责,而处置企业不可能为整个链条买单。
其次是出口问题,建筑垃圾再生制品毕竟是新产品,市场接受起来有困难。这些产品有些没有标准,有些虽有标准但大家还有疑问。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出台政策推广应用。比如政府出资的工程先做表率。新东西总要有被接受的过程,等到真正实现产业化、市场化,政府可以再撤出。
最后,中间环节应解决地的问题。建筑垃圾处置用地应有相应规划,建筑垃圾处置是储存、加工的过程,也是垃圾消纳场,垃圾存放需要用地,而且用地面积还不小。政府应帮助解决用地,要给建筑垃圾堆放的场所。
三个环节不解决好,企业不愿意进来。这三个问题解决了,产业链就算打通了,可以推动产业化的真正实现。
专题统筹:刘斌 汪小星 采写:南都记者 王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