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高精密铸造焦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中纬路南段西侧;
工程投资:总投资为2.8亿元;
建设规模: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高精密铸造焦工程项目为后评价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12959m2,目前厂区主要包括高精密铸造焦生产线2条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项目已形成年产高精密铸造焦40万吨的生产规模。
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以及《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建设的项目,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工产业[2010]第122号)中淘汰的装备和产品,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要求。
(二)本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情况及环境风险
①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气主要主要粉碎粉尘、装煤烟尘、焦炉加热烟气、熄焦烟尘以及无组织废气等。
粉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外排,一号焦炉装煤烟尘经收集后送至熄焦塔,二号焦炉烟尘经车载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2m高排气筒外排,焦炉加热烟气经烟尘吸附剂+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由60m高排气筒外排,熄焦烟尘经折流板除尘和喷洒洗涤装置处理后经36m高熄焦塔外排,外排废气中各污染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②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湿熄焦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熄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纯水制备废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脱硫除尘系统补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均不外排。
③噪声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工程噪声源以机械性噪声及空气性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设备为粉碎机、高压破碎机、装煤推焦车、抓斗机、振动筛、熄焦车、冷却塔、各种泵类、风机等,采取隔音、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产生、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煤尘、沉淀池收集的焦粉、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膜、脱硫石膏以及生活垃圾。其中,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煤尘用于捣鼓工序,沉淀池收集的焦粉外卖,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滤膜由厂家更换回收,脱硫石膏作为建筑材料外卖,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1、大气环境: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表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湿熄焦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熄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纯水制备废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脱硫除尘系统补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均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采取一系列的减震、降噪、消声措施后,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危险废物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的要求进行管理、存放、运输、处理。其他固废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定期处理,严禁乱堆乱放,随意倾倒,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5、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GB11661-2012),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8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村庄包括沙沟崖村、曹家庄村、周南庄村。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确定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风险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3km的范围。
针对各类危险物料的性质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高精密铸造焦工程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城市规划与用地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的要求。该项目的营运过程中为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增加了地方财政和税收,并且为周围地区提供一定的社会就业机会,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该项目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的十日内到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查阅报告书全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的运行。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强 联系电话:18763286596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中纬路南段西侧。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第24层
邮编:276001
联 系 人:高庆标 联系电话:0539-7206123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