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福州乃至全省沿海各地市都在加大联合打击盗采海砂的力度,抓了人扣了船后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无证船舶、船员交由海事部门处理,盗采海砂行为交由海洋部门处罚。但是,由于被处置的成本远低于违法获取的高额利润,以及建设用砂供不应求和砂石市场管理尚不到位等原因,打击盗采海砂行动目前对海砂充斥砂石市场的状况似乎还无多大影响,海砂价格便宜,使之仍然占据着建设用砂中相当大的比例。据了解,与去年相比,海砂价格基本不变,受海砂冲击的机制砂价格反而略有下降。目前福州地区机制砂出场价50-55元/方,细海砂仅15-20元/方,由厦门转运来的粗海砂也比机制砂便宜8-10元/方。
海砂与河砂一样同为短期内不可再生的天然砂,盗采海砂无疑还会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本协会认为,打击盗采海砂要从多方面入手,既要从盗采的源头上打击,又要从市场的砂源上查处,查明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和砂石堆场的砂石来源,打击“河砂掺海砂”的违法行为。要立法加大盗采的处置力度,加强使用单位质量终身制的意识。
众所周知,海砂中氯离子含量高,建设用的海砂需要经过严格的淡化,据专家介绍,真正达标的淡化海砂成本比机制砂成本还高,目前砂石市场上的海砂大都未经过淡化,亦或流于形式,淡化不彻底,多以海砂掺河砂或机制砂销售、使用,埋下安全质量隐患。福州市建委近期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严禁建筑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海砂,相关监理单位应做到“先检验,后使用”,确保建筑用砂符合质量要求;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中规定:“在天然砂资源匮乏的地区要积极推广人工砂,严格控制净化海砂使用范围。未经净化处理或净化处理不符合要求的海砂不得用于配制混凝土。严禁净化海砂用于钢筋或劲钢(管)混凝土等钢材与混凝土共同受力的结构”。可以断定,目前砂石市场上的海砂大部分是盗采来的,因为海洋部门划出的开采区,要么是与工程项目对接,主要用于填方;要么是作为商业招投标,限定使用范围。
建设用砂的供需矛盾,提供了盗采海砂的市场商机。据估测,福州地区年建设用砂量2000万吨以上,除闽江砂规划的可采量和目前本地区的机制砂产量,缺口在1200万吨以上。机制砂是替代河砂的不二之选。福建省政府十分重视发展机制砂产业,《福建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要鼓励发展机制砂”。
为推广应用机制砂,解决建设工程用砂量问题;同时为加强机制砂生产和应用过程质量管控,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住建厅、经信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地税局于2014年初联合发出《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机制砂的通知》,就本省推广应用机制砂主要任务、机制砂行业准入条件、机制砂生产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要求、机制砂生产企业名录管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采购机制砂及应用要求、机制砂生产及应用质量管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福州市政府一直支持、鼓励生产与使用机制砂,陆续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协调这项工作。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无疑对加快机制砂产业发展起着重要的推进作用。建议,目前在积极鼓励充分利用固体废料生产机制砂的同时,加快本省砂石矿山开采的规划与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