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拟对《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姑山矿业公司当涂县和睦山铁矿110万t/a采选技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
项目名称:当涂县和睦山铁矿110万t/a采选技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年陡乡
建设单位: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姑山矿业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和睦山铁矿现有采选规模为70万吨/年,本次技改拟扩建至110万吨/年,其中后和睦山矿段为50万吨/年,采矿方法为诱导冒落法、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后观音山矿段为60万吨/年,采矿方法为上向水平进路充填法,扩建后全矿服务年限20年。本次技改扩建工程拟在现有工程基础上,改造原措施井为副井,扩建中段巷道和斜坡道,增加充填站,取消废石临时堆场;选厂区域新增1套粗碎系统,新增高压辊磨车间,并增加、更新部分破碎、磨矿、选矿等设备,主要公辅、环保工程、尾矿库等依托现有工程。新增设施均位于现有工业场地范围内。工程总投资额187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85.3万元。扩建工程环评未经审批,部分内容已开始实施,当涂县环保局实施了行政处罚。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1)废水:井下涌水全部作为生产供水水源,不外排;选矿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依托尾矿库尾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达标后外排至青山河。(2)废气:井下废气采用湿式凿岩作业、加强局部通风、微差控制爆破等措施;对现有筛分系统和转运站除尘设备进行改造,干抛废石的落料点安装水喷淋装置,以降低落料过程中的粉尘产生量;经预测,改造后的粉尘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道路扬尘采用道路全程硬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密闭运输等措施治理。(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对高噪设备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减振、阻尼等防噪措施,厂界噪声控制在标准要求范围内。(4)固废:施工期剥离表土集中堆存用于生态恢复,施工废石部分用于场地平整,其余回填采空区;采掘废石和干选废石回填采空区,地面不设废石堆场;选厂尾砂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堆存于青山尾矿库;除尘器收集粉尘送选矿系统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环卫部门处理。(5)生态环境:后观音山采区改为充填采矿方法,减轻了地表塌陷造成生态破坏。服务期满后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对工业场地和尾矿库等进行土地复垦。(6)环境风险:矿区建立地表变形观测网,对地表变形进行长期动态观测,发现地表变形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对后和睦山采区塌陷区设立警戒标识,禁止入内;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在当地网站和报纸进行了公示,项目周边张贴了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信息;发放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105份,回收102份,团体公众参与调查表4份,回收4份,公众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安徽省经信委出具了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同意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的函;省国土厅出具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省水利厅批复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当涂县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书;马鞍山市环保局出具了初审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