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0MW)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
采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5-09-1008
(2×660MW)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16项设备进行集中采购招标,现邀请有意愿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2号机组为新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2000t/h超超临界煤粉炉,同步建设脱硫装置和脱硝设施。厂址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煤电煤化工工业园北部,东距奇台县边界约22km,西距216国道22km,北距富蕴县边界约25km,南距吉木萨尔县城80km。主机设备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的采购招标。工程计划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建成投产。
1.2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
本次招标设备及标段划分为:
标段 专业 设备名称 备注
1 汽机 汽动给水泵
2 间接空冷装置
3 凝结水泵
4 凝结水精处理装置
5 锅炉给水泵
6 汽机房桥式吊车
7 锅炉 电除尘器
加入日期: 2015-09-10 截至日期: 2015-09-16
8 电动引风机
9 汽动引风机
10 磨煤机
11 送风机
12 一次风机
13 捞渣机
14 低低温省煤器
15 电气 主变压器
16 输煤 脱硫岛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2.1.3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1.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2.1.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1.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2.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除特别说明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9未在电力系统中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
2.1.10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1.11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申请。
2.2申请人资格专项条款(详见附件1)
3.4 出售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3.4.1 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费:每标段1000元。
3.4.2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须分标段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
3.4.3 购买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4.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4.5 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华能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三电厂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1号盈都大厦A座22层
电 话: 办公电话:010-59850901;移动电话:18533244258
传 真: 010-59850889
联 系 人: 苏先生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