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管理水平,赤峰市环保局积极争取201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截至目前第一批专项资金已经下达。
赤峰市获得专项资金1780万元,共6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其中赤峰市松山区中心城区棚户区居民燃煤炉灶改造项目180万元,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项目900万元,克什克腾旗同暖供热有限责任公司1台30T锅炉烟气除尘设施改造工程80万元,翁牛特旗兴阳供热有限公司供热锅炉烟气环保技术改造项目320万元,敖汉鳌能热力有限公司新惠镇火箭桥南集中供暖工程烟气脱硫除尘技改项目100万元,赤峰兴敖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锅炉脱硫除尘设施技术改造工程200万元。
下一步,赤峰市环保局将联合市财政局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考核,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