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昨日中电环保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烟气超低排放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称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中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科技”)与发包方大同华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岳热电”)签署了烟气超低排放环保工程(脱硫、湿式电除尘、脱硝)EPC总承包合同。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烟气超低排放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的控股子公司南京中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科技”)与发包方大同华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岳热电”)签署了烟气超低排放环保工程(脱硫、湿式电除尘、脱硝)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存在受发包方前期土建或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延期完工的风险;2、本合同中已就违约、赔偿和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的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大同华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昝宝石
主营业务:电力生产、热能供应。
注册地:大同市开发区(湖东)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
3、履约能力分析:华岳热电主营电力、蒸汽供应、集中供热,具备200吨/小时工业蒸汽和300万平方米供暖面积的生产能力,年发电7.6亿度,履约能力较好。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范围:3×240吨/小时锅炉烟气超低排放环保工程(脱硫、湿式电除尘、脱硝)EPC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
2、合同价款:总价为人民币6,900万元(大写:陆仟玖佰万元整)。
3、工程进度:在发包方完成土建及设备基础后约半年所有设备交付。
4、合同价款支付:按设备交货、安装和调试等进度付款。
5、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安全稳定运行12个月或设备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期的时间为准。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烟气超低排放政策层面:根据2015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环保部、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通知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有条件的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随着国家政策推动、超低排放市场从重点区域走向全国,市场空间进一步打开,“十三五”期间的市场规模预计将超千亿元。
2、中电环保始终致力于持续提升三废治理综合解决能力,自设立中电科技开拓烟气治理产业以来,已掌握了烟气污染治理的成套技术,包括:干法、氨法和湿法脱硫技术,SCR、SNCR和SCR+SNCR组合脱硝技术,布袋、电袋复合和湿式静电除尘技术,以及超低排放(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综合技术;公司在火电、煤化工等国家重点工业实施完成了若干烟气治理项目,建立了应用示范工程,锻造了技术和实施人才团队。
3、本项目的各项指标按照最严格的排放标准进行设计和实施,为众多类似机组的超低排放项目提供示范效应,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烟气治理综合能力,有利于公司烟气治理业务的拓展。
4、本合同金额为6,900万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37%(因2015年度报表正在审计,以2014年度报表为参考),将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华岳热电形成业务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