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神集团神东热电厂获得《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部分发电企业环保电价的函》(陕价商函【2016】27号)的批复文件,同意大柳塔热电厂3、4号机组自2016年2月23日起执行脱硫、除尘电价,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千瓦时1.5分钱、0.2分钱。
该厂大柳塔机组为满足国家新环保标准(GB13223—2011)要求,于2014年起先后对3、4号机组成功实施了除尘及脱硫技术改造,其经调试投运后3、4号机组锅炉总排口最大监测二氧化硫平均折算浓度、烟尘平均折算浓度均符合排放要求,并于2016年1月27日顺利通过陕西省环保厅现场验收。该厂及时向陕西省物价局提交脱硫、除尘电价申请,并派专人跟踪脱硫、除尘电价批复情况,最终功取得脱硫、除尘电价批复。
下一步,该厂将积极协调陕西省电力公司有关部门,落实脱硫、除尘电价补偿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