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加强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环保验收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以及《湖北省2016-2018年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要求的相关任务,加强煤电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的环保验收和监管工作。加上今年6月华中能监局正式启动湖北、江西、重庆三地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专项监督工作,湖北省内燃煤机组改造、监管及补贴工作将加速推进。
据了解,目前一台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成本,单在机组上的投入就有1亿元左右。加上配套设施改造投入以及机组改造期间停机等因素,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整体成本会进一步增加,对达到要求的超低排放机组进行补贴是必要的。为此,三部委2015年年底印发《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今年1月1日为界,对先后并网的超低排放机组给予1分或0.5分钱的度电补贴。
自《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印发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在全国范围内起步。湖北省内的华能武汉阳逻电厂3号机、华电襄阳发电1号机及国电青山热电14号机先后于2015年底及今年年初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投入运行,成为湖北省首批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
但记者在采访湖北省内电厂的过程中了解到,电厂方面目前尚未拿到超低排放电价补贴。某电厂人士告诉记者,湖北省在相关鼓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都比较滞后,早期完成改造的机组应享受的补贴电价至今仍未落实。“江苏、山东这些省份出台政策就比较超前,落实也比较快。”上述人士称。
江苏省物价局早在2014年9月即发布通知,江苏省内通过验收的超低排放机组享受1分钱的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并明确在国家发改委出台相关电价政策后进行调整。国家发改委印发电价支持政策后,山东省随即发布通知,按照国家标准对已达超低排饭标准并通过验收的煤电机组实施补贴。记者致电湖北省物价局,并未得到有关超低排放补贴电价相关情况的回应。湖北省物价局官方网站上也未发布关于补贴电价的相关文件。
对此,湖北省能源局电力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国家已有统一的超低排放电价补贴政策,省里再发布相关电价通知并不是必要的。江苏、山东等地物价监管部门虽出台了省内超低排放政策,但在内容上与国家要求并无二致。湖北省方面,环保部门验收和能源局审批工作都在展开,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最终评价结果会递至省物价局,届时符合条件的机组即可享受到超低排放电价支持。
江苏、山东均是东部地区用电大省,同时也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两省煤电扩张空间极小,对煤电机组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的需求也较中西部地区更为迫切。电力行业分析人士认为,东部地区改造压力与环境压力较大,改造紧迫感与电力供需矛盾也更为明显,这也使不同地区在政策推行进度上存在差异。
虽然湖北省内尚未实际落实超低排放电价,但脱硫、脱硝、除尘环保电价都在按规定实施。“去年整体盈利情况也比较好,改造成本目前尚能承受。”武汉某电厂副总经理说,“电厂肯定是要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还是希望能有一些政策来提高电厂改造的积极性。”
据悉,按照湖北省环保厅发布的《通知》,湖北省内超低排放项目的审批流程将得到简化,审批效率将进一步提升。电厂方面则要求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待环保验收合格后,即可开始执行超低排放电价,同时要保证SCR、CEMS等系统稳定运行。此外,《通知》还要求严格落实排污费激励政策,在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同时,对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机组,及时落实减半征收排污费政策,目前已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机组也将因此受益。
按照《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湖北省内全部燃煤发电机组要力争在2018年底前实现超低排放。上述湖北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正在审核的第一批机组预计于今年7月底得出审核结果。这批机组成功通过验收并拿到补贴后,将为湖北省下一阶段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推进起到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