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国华电力公司绥中电厂3、4号机组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绥中县环保局专家验收组,对该厂3、4号机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项目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检查。验收组听取了该厂关于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的汇报,并深入现场检查3、4号机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项目环保改造情况及环评要求落实情况,并到主控室调阅曲线查看了3、4号机组改造后运行情况和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低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组专家一致认为,3、4号机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项目已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项目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控措施;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治、管控有效;吸收塔改造投运后至目前运行稳定,脱硫除尘效率达到设计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优于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验收组专家希望该厂继续发挥好超低排放电厂的表率、引领作用。为东戴河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及地区“十三五”环保减排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