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G-1018111704
1.招标条件
除尘器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同煤经企字(2017)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维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家梁矿
2.2项目概况:5台4吨、3台6.5吨锅炉更换花岗岩脱硫除尘器
加入日期: 2017-05-05 截至日期: 2017-05-26
2.3计划工期:2017年9月30日前完工
2.4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设计、施工
2)招标工程所需材料的提供(含设备供货)
3)招标工程维护阶段的维护
4)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5)安装(包括涉及拆除内容)、调试、试运行、设备联动、培训保修服务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
2.5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6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文件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资格证书(业务范围必须是相关废气治理),具有从事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的企业。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
3.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负责现场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
3.3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从事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的企业。采用的图纸必须由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设计。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
3.4符合以上任一资质即可报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6.1针对此项目的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3.6.2企业单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不是三证合一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
(2)企业资质证书(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投标还需提供环境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6.3项目经理:(1)相应资质所对应的项目经理证书;(2)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3.6.5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6.6近三年具有锅炉烟气脱硫除尘项目总承包业绩3个以上(含3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3.6.7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文件、任命文件、有关证明
(1)施工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企业对进驻同煤集团公司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机电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上述人员的1年养老保险交讫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0日(周六上班、周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同市矿区同煤技校旁旺盛嘉园4栋8号商铺持上述所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时间:2017年5月26日8:00~9: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矿区海驿快捷酒店二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2017年5月26日9: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矿区海驿快捷酒店二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家梁矿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晋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19号鸿富小区综合楼14层
邮 编:030006
总机电话: 0351—7535898 7531418 8065440
财务电话: 0351—7531232
传 真:总机转8008
联 系 人:许先生、张先生(总机转8020/0352-4216223)
开 户 名:山西晋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行号:301161000061)
帐号:141000684018170189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