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天津市发布《关于集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多个区县开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将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整治各类“小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相关工作将在8月底前基本完成。
据了解,天津市的“小散乱污”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黑色和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炒货,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该市在对全市前期排查出的“小散乱污”企业先全部停产的基础上,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治理改造一批、加强监管一批”的原则,对全市“小散乱污”企业逐一整治,关停取缔和治理改造在8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余收尾工作在10月底前全部到位。
各个区县也据此出台开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以天津市北辰区为例,截至目前北辰区相关部门将对先期摸底排查的1250余家企业进行取缔,今后要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将更多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纳入取缔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