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信委关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85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申请将公司所属的黄石公司4号、5号窑,大冶公司1号窑,长阳公司1号窑共4条生产线淘汰拆除,共淘汰290万吨水泥熟料产能,按照减量置换原则在黄石市阳新县建设1条年产285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20号)要求,依据《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暂行细则>的通知》(鄂经信重化﹝2017﹞90号)规定, 黄石市、宜昌市经信委分别对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报黄石市、宜昌市人民政府同意,确认该公司产能置换方案中淘汰项目建设手续合规,淘汰设备真实,按折算标准核定黄石公司4号窑(φ3.95米)60万吨、5号窑(φ4.75米)120万吨,大冶公司1号窑(φ4.0米)75万吨,长阳公司1号窑(φ3.3米)35万吨,淘汰产能共计290万吨,其中,长阳公司1号窑(φ3.3米)拟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拆除,其余3条生产线拟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拆除。新建1条φ6.2米带分解炉新型干法回转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按折算标准核定水泥熟料产能为285万吨。
我委按上述规定对置换方案进行审查,认可黄石市、宜昌市经信委审核意见,现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寄送(传真、邮件)至湖北省经信委重化产业处,欢迎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17年11月10日至20日
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7号412室
邮政编码:430071
传真电话:027-87236538
电子邮箱:hbeitczhc@126.com
附件:
1.黄石市拟淘汰产能计划安排表;
2.宜昌市拟淘汰产能计划安排表;
3.宜昌市经信委淘汰过剩产能转移核实意见表;
4.黄石市经信委产能置换方案核实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