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设备保障部采购的AB201805314596:篦板(朝阳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805314596
2.项目名称:篦板(朝阳二次)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质量标准 数量 单位
1 篦板-YD-PC909-CB-1.2 ZGMn13-4 4 件
2 锤头-YD-PC909-CB-1.4 ZGMn13 8 件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详见附件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朝阳钢铁炼钢厂振动筛用篦板及锤头公开招标采购相关要求一、对投标人资质的具体要求 1、资金状况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要求营业执照上要有非标备件生产或机械加工生产或制造内容。 2、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3、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国内大型钢铁企业(宝钢、鞍钢、首钢、武钢、沙钢)的篦板或锤头供货业绩证明(合同一份及对应发票)。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朝阳钢铁使用现场(辽宁省朝阳市)及时服务、维修。 6、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提供投标方的企业(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国内大型钢铁企业(宝钢、鞍钢、首钢、武钢、沙钢)的篦板或锤头供货业绩证明(合同一份及对应发票)。 3、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上传三、投标说明 1、本次公开招标采取供方资格后审。 2、需求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5天 。 3、本标件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开发票挂账,按朝阳钢铁公司现行付款政策执行。 4、本次采购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物由专车送到鞍钢集团朝阳钢铁公司仓储中心(辽宁省朝阳市西大营子朝阳钢铁公司院内)。 5、本标件设备要求质保期按技术协议执行无技术协议部分按1年执行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于2018-05-31 09:00:00至2018-06-07 08:30:00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06-07 08:30:00,网上投标在线提交。
6.4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网站客服0412-6736015、6736016 财务客服0412-67366308.联系方式
采购方: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 招标机构: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邮 编 邮 编 114033
联 系 人: 邵卫军 联 系 人: 刘韬
电 话: 15842175800 电 话: 0412-673677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分行鞍钢支行
账 号: 21001630504052504736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