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份临沂市出台了《临沂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2019底完成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截至2019年4月,各区(开发区管委会)都在加快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其中,罗庄进展速度最快,目前,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存放场正在加快建设中。
根据2019年4月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均出台了各自的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各区(开发区管委会)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其中,兰山区受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2件,罗庄区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1件,河东区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件。
各区(开发区管委会)完成了存量摸排治理,其中,兰山区摸排治理建筑垃圾164万立方米,罗庄区摸排治理建筑垃圾26万立方米,河东区摸排治理建筑垃圾450立方米,高新区摸排治理建筑垃圾2.4万立方米,经济技术开发区摸排治理建筑垃圾36万立方米。
各区(开发区管委会)也加大了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存放场建设,其中,罗庄区正在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存放场的建设工作,盛庄街道建筑装饰垃圾治理试点正在施工,建筑垃圾消纳场已经完成了路面硬化。兰山区李官茶山建筑垃圾消纳场正在整理场地、硬化路面,完成百分率20%。河东区拟定在郑旺、太平、八湖、汤头选址四处建筑垃圾消纳场。高新区罗西街道和马厂湖镇两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已完成选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梅路建筑垃圾消纳场正在规划建设,完成率40%,芝麻墩装饰装修临时存放场已经投入使用,正在完善后续建设。
根据我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要求,2019年底要实现建筑垃圾申报处置率100%、建筑垃圾收运率90%、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60%的目标。2020年1月份将开始对建筑垃圾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整理推广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罗庄建筑垃圾消纳场即将建成
建成区
建筑垃圾治理试点纳入城市管理考核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临沂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临沂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则、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临沂市出台了《临沂市建成区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并且该考核结果将纳入临沂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
此次建成区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适用于临沂市中心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成区,考核实行百分制,月度考核,采用查资料和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先进典型
罗庄区即将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 多处装修垃圾存放场所也即将投用
6月3日,沂蒙晚报记者跟随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来到罗庄区查看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在罗庄区绣花城路与湖东二路交会处东北角绣花美景华庭小区,沂蒙晚报记者看到小区西北角有一处装修垃圾收集处。
位于罗庄高都街道的装饰装修垃圾存放点正在建设中
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小区今年3月份提前交房,目前,已经有100户业主陆续开始装修,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和规范装修垃圾的收运,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西北角建了一处封闭式的装修垃圾收集处,装修垃圾达到一定量后,物业会及时联系运输车队运走装修垃圾。“现在差不多十天运一次,业主办理装修业务时,我们会及时告知业主处理装修垃圾的规范要求。”
沂蒙晚报记者跟随检查组来到罗庄区高都街道工业园区的一处厂区看到,大棚里面停放了不少大型吊车,几名施工工人在切割钢架、安装喷淋设施。工作人员表示,该厂区为装修垃圾分拣场,占地面积17.5亩,场地面积10000平方米,计划投资2000万,截至目前已经投资1700万。
“小区装修垃圾将全部运输到此处,我们将在这里完成装修垃圾的分拣工作,由备案装饰装修垃圾运输公司签订合同车辆进行运输,在进入分拣场后进行人工分拣及机械粉碎,逐步实现资源化利用,无害化消纳,形成一条消纳链,装饰装修垃圾就可以做到100%无污染无害化处置。”现场工作人员说。
沂蒙晚报记者跟随检查组来到罗庄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场大门口周边刚铺设了水泥路面,绿化等配套设施正在完善。工作人员表示,该建筑垃圾消纳场占地220亩,其中坑塘面积150亩,建成后预计可消纳建筑垃圾300万立方米。
罗庄建筑垃圾试点工作推进快速获得了检查组的称赞,罗庄综合行政执法局渣土管理科科长李军杰表示,在全市下达试点通知之后,罗庄区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落实试点工作,“区领导多次调度消纳场建设情况,我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就建筑消纳场选址多次开展实地考察,在短时间内完成消纳场的选址、土地使用合同签订、办理营业执照及开始施工建设。”
罗庄绣花美景华庭小区的装修垃圾存放处
延伸阅读
临沂入列建筑垃圾治理全国试点城市
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了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决定在35个城市(区)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临沂市成为35个试点城市(区)之一。
此次试点任务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摸清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建筑垃圾治理的方式方法,实现建筑垃圾减量排放、清运规范、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筑垃圾治理经验。
根据试点要求加强规划引导,分拣服务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量和特性,充分考虑运输距离、选址条件、服务年限等因素,制定建筑垃圾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同时,要把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采石坑、宕口等,合理规划选址,加快形成消纳处理能力,新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应满足《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等有关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分区作业、堆填高度等要求,规范消纳作业管理。
在各类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挖填平衡,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鼓励就地就近回用,发挥科技创新带动作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研究制定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政策,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生态修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