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和复验结果公示》,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辽宁企业,共同通过复验。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国家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工作突出授予的最高荣誉,是国家给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最高评价。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满三年,必须经过复核评审,符合条件后方可保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开展新一轮示范企业建设工作。
2019年共有217家企业通过复验审核,辽宁仅有3家。
沈阳隆基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科技创新,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在多年的创新发展实践过程中,建立起了与企业整体发展相匹配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制定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专利390项,是全国同行业拥有专利最多、自主创新能力最强的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是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后又一荣获的国家级荣誉,是国家对沈阳隆基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肯定。
未来,隆基将继续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注重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为产品做好专利布局,在磁性装备制造领域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