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定了《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等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范条件》要求,机制砂石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再生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25万吨/年。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机制砂石行业企业规范管理,凡已建成投产1年以上(含1年)的机制砂石企业,均可依据本规范条件自愿申请公告。
机制砂石企业的万吨产品能耗(不含矿山开采和污水处理),以石灰石等软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0吨标煤,以花岗岩等中硬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3吨标煤。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机制砂石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11日
公告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人:任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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