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犯罪分子伪造国家机关单位印章出具相关公文,对砂石来源进行“包装”,妄图给盗采江砂披上“合法”的外衣。近日,九江分局破获了长江航运公安局督办的系列“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件。
2020年3月19日,九江分局彭泽派出所民警在与水政部门联合执法过程中对“明华某”号运力船进行检查时,船主杨某称船上载运的货物是河道清淤砂,并出具了相应的运输通行证明文件“情况说明”。
但民警根据多年执法经验判断,船上实际装载的却高度疑似江砂,与文件内容存在严重不符。同时,民警还发现“情况说明”上虽盖有江苏某地水政监察大队、某街道办事处两家单位公章。
经调查,船主杨某承认,该船自3月17日从安徽水域出发,装载的是一名叫王某的人安排的盗采江砂,准备运输到长江上游。因当前长江船舶管理十分严格,王某同时给他提供了一份应付检查的“情况说明”。
通过研判,九江分局组织警力对发现的疑似船舶进行拦截,在长江彭泽水域查获多艘运力船。
九江分局成立专案组,4月15日,长航公安局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
专案组调查发现,运力船都是货主以高价招聘而来,船上江砂均是由货主安排在安徽水域从浮吊上过驳的盗采江砂,货主负责给他们提供“情况说明”来应对检查。
经过进一步研判,专案组迅速锁定了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吴某,认定两人即是为运力船提供伪造“情况说明”的上线货主。 3月26日,在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审讯,王某交代,王某和吴某发现在安徽购买盗采江砂后运到长江上游去可以谋取暴利,吴某遂找到李某商量对策。李某为江苏人,得知江苏某地方政府组织了清淤工程,找人私刻了江苏某地水政监察大队、某街道办事处的印章,打着清淤工程为幌子,以两个单位的名义伪造了一份“情况说明”。
初步查明,7人共组织安排33条运力船从安徽装载江砂企图运输到长江上游,并配套出具了33份伪造的“情况说明”,运力船装载的江砂共12万多吨,涉案价值达600多万元。